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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完善企業工會主席產生機制,充分發揮工會主席作用,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增強工會組織凝聚力,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企業工會工作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基本職責,規范工會法律援助工作,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法律援助條例》和《中國工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2006年女首富張茵辦的是“血汗工廠”——這是香港“大學師生檢查無良企業行動”(SACOM)的調查結果。這個結果出來后,大家當然是對張茵一頓斥責:“血汗工廠”本就不光彩,而她還當過首富,為富不仁就愈加不光彩;而
從2008年1月1日至今, 《勞動合同法》已實施5個多月。然而,一系列新問題、新現象使企業主和勞動者都感到不知所措。針對這些新現象、新問題中特別受到關注的一部分,筆者近日采訪了多位相關專家。 與勞務派遣公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何時實施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 (一)因確
195、單位現在突擊裁員要給勞動者補償嗎? 解答:有個別企業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存在誤解,以為趕在新法實施前解除或終止員工的合同,就可以規避經濟補償責任。 其實,現行的法規政策也
189、單位招用了有工作的勞動者,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害怎么辦? 解答:《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節臨近尾聲,農民工回城的腳步漸行漸近, “上班族”節后也將重返職場。此時此刻,就業 “飯碗”的法律保障問題,又成為廣大勞動者心頭的一大牽掛。 《勞動合同法》 《就業促進法》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181、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承擔什么責任? 解答: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
第一條為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實施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 《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條例》第二條中所稱“連續工作”的時間和第三條、
150、用工單位能開除所接收的派遣員工嗎? 解答:在勞務派遣中,實際用工單位不能直接開除和辭退被派遣員工,而是要明確將被派遣員工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同時,用工單位也不能接受被派遣員工辭職,即使該員工在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1月3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勞社部發 [2008]3號文件就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
136、單位“炒人”必須事先通知工會嗎? 解答:《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用人單位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需對用人單位作出的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決定進行審查,如果發現用人單位違
目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調解第三章仲裁第一節一般規定第二節申請和受理第三節開庭和裁決第四章附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
129、工會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解答:根據我國《工會法》的規定,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各級工會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因此,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勞
單位什么情況下才能扣工資?扣工資的額度是什么?這些與職工密切相關的問題將在明年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中有法可依。日前,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人就勞動合同法有關問題進行解讀。 針對單位如何扣工資
123、集體合同必須經過集體協商才能簽訂嗎? 解答:《勞動合同法》規定,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工會法》第19條也規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
108、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是什么? 解答:單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需要向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時,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
96、員工不能完成工作定額,單位炒人要給經濟補償嗎? 解答:如果員工不能完成月定額任務量,那企業要給他換崗、培訓,換崗后仍然不能完成規定工作量的,才能解除勞動合同,而且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需要注意的是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目 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五章特別規定 第一節集體合同 第二節勞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法釋〔2006〕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已于2006年7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93次會議通過
我今年50歲了,距退休還有10年。以前因故中斷參加社保,前段時間,我想以個人身份繳費,但聽人說若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必須滿15年,否則不能按月領取退休金,但近來又聽說省上有新規定,像我這樣的情況可以繳費了,
編輯同志: 我父母只生了我們兩個女兒,姐姐已經出嫁。去年我結婚后,決定愛人到我家落戶這樣可以照料年邁的父母。可是當我提出給愛人入戶時,村長說,本村田少,給我愛人入戶分田,群眾有意見,不同意入戶。我又找
國家計委《關于堅決貫徹落實下崗職工再就業各項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對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各項收費優惠政策,取消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自行收取的各項費用。 (一)取消的費用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23號)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已經2004年10月26日國務院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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