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委《關于堅決貫徹落實下崗職工再就業各項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對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各項收費優惠政策,取消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自行收取的各項費用。
(一)取消的費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微機管理費、文明經營保證金、過塑費、執照框費、名稱查詢費;稅務部門收取的購領發票IC卡費、發票購領手折(冊)費;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收取的占道許可證工本費;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收取的房屋租賃工本費;城市管委會收取的門前五包責任制工本費等。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涉及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經營的,由行政機關收取的管理費、登記費、證書費要一律免收。應免收費的還有:涉及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經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所屬職業介紹機構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求職登記費、成交服務費等;涉及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經營的,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衛生防疫部門收取的衛生許可證工本費等。
責任編輯: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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