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個單位同時就業,發生工傷后,由哪個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是多少?再次發生工傷,應當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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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在兩個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其發生工傷后,由哪個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九條規定,職工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是多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般情況下停工留薪期最長時間為多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治療工傷所需的醫療費用應由誰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建筑施工企業可以按哪種方式參加工傷保險?
根據《關于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規定,建筑施工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特別是短期雇傭的農民工,應按項目優先參加工傷保險。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誰來負責?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多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由誰來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誰來承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應當如何處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據全國總工會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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