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安康市寧陜縣某鎮的陳某是名80后打工者。2001年8月,陳某開始在西安某淀粉有限責任公司工作,從事電工。自陳某工作之日起,單位未按照法律規定為其辦理基本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
2009年1月8日,陳某在上班期間因鏟車打滑,使半噸貨物掉落,砸傷左手。經診斷為左腕不全離斷傷。后經當地人社局認定為工傷,治療結束后經西安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其傷殘等級為六級,屬因工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停工留薪期為10個月。
工傷治療結束后,陳某一直在單位上班,后雙方就工傷賠償事宜發生爭議,單位由于沒有及時為陳某辦理工傷保險,因此拒絕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向陳某支付工傷待遇相關費用,只同意多發幾個月工資并調整陳某工作崗位了事。在這樣的情況下,勞資雙方矛盾升級,單位于2011年8月15日提出與陳某解除勞動關系。陳某無奈之下,請求陜西省總工會特約律師余偉安律師為其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補辦社會保險及支付工傷待遇等費用,但用人單位態度強硬,拒絕辦理。后經余律師代理勞動仲裁及訴訟,用人單位最終在法院二審階段做出妥協,同意了陳某的調解方案。一次性支付陳某工傷待遇等費用共計135000元,用人單位也答應為陳某補辦養老保險。目前,陳某補辦養老保險的事宜也正在辦理之中。
無獨有偶,家住寶雞農村的小曾,2012年8月經一家職業介紹所介紹,到位于西安三橋西部汽車城的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車間務工,職務是彎管工,月工資2500元,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辦理工傷保險。
2012年10月的一天,小曾和工友一起調試彎管機器程序時被機器夾傷,右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被夾斷。受傷后,工友將小曾送往西京醫院救治,接受接指手術,單位只支付了醫療費但就其他待遇只字不提。單位負責人楊經理只答應和小曾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給小曾安排另一份適當崗位,不給任何工傷賠償。
余偉安律師了解情況后,覺得小曾缺乏工傷認定的證據材料,于是帶領小曾找到西安市未央區政府三橋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請求協調處理,在三橋街辦勞動保障事務所協調下,楊經理表示讓小曾先做司法鑒定評定傷殘等級,然后再考慮賠償問題。
隨后,由小曾所在單位委托,西安市交通大學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評定小曾傷殘等級為七級傷殘。直到拿到司法鑒定意見書,小曾才知道用人單位注冊地在上海,只是在西安臨時租用其他單位廠房進行生產和經營。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計算解除勞動關系后,小曾應得工傷待遇二十余萬元。余律師代表小曾和單位負責人多次電話溝通,楊經理最后表示單位愿意一次性支付十萬元賠償款。
考慮到該單位注冊地在上海,在西安是租用廠房臨時生產經營,加之缺乏工傷認定相應證據,小曾同意接受單位意見。按照楊經理安排,小曾去單位簽訂協議領取賠償款,但隨后楊經理又表示單位只能給五萬元,否則就不再管此事了。單位如此反復,實在讓小曾無法接受。余律師隨后將單位意見轉告給三橋街辦勞動保障事務所,并找到三橋街道辦事處安全監察部門反映該單位非法經營及非法用工導致安全事故等情況,三橋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和安全監察部門商議后,決定聯合出擊到單位廠區了解詳細情況并作出處理。隨后,在三橋街道辦事處兩部門工作人員的督促下,用人單位終于按照原來意見一次性支付十萬元了結此事。
針對這兩起工傷維權案件,余偉安律師提醒廣大勞動者尤其是工傷職工應主動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切莫因用人單位“財大氣粗”而懼怕。只有善用法律武器給那些不守法企業以重擊才能獲得應有保障。□本報記者 蘭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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