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華商報頭版、A03版發布調查報道《“加價”電費?交了10000元電費 顯示只有5000多元 近4000元是電費服務費》,8月31日,華商報記者從西咸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西咸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灃東新城分局已介入調查此事。
8月30日,華商全媒體報道西安吾悅廣場電費調查。
2019年4月,程麗在西安吾悅廣場租下一間商鋪,經營抓娃娃機,今年1月關店停業。停業后,她清點了一下賬目,卻被電費服務費嚇了一跳。程麗一共交了10000元電費,除了904.75元稅費,供電電費5128.66元,企業管理服務費3966.59元。“電費0.6437元/度,還有0.467元/度的電費服務費,算下來每度電的費用為1.1107元,這算不算天價電費?”
程麗提供了一個與吾悅廣場簽訂的“補充協議”,協議約定,電費服務費為0.467元/度,為吾悅廣場公用設施用電及供電各類損耗費用。
程麗質疑,電費服務費占比四成,共用設施用電和損耗費用是多少?商場沒公示過賬目,這是一筆糊涂賬。
華商報記者在吾悅廣場走訪商戶時證實了此事。
對此,吾悅廣場法務何女士稱,出于管理便捷考慮提前確定計費標準,標準在實施前向相關政府部門報備過,經批準才開始實施。
陜西省發改委物價處工作人員表示,一般工商業電價最高為0.6237元/度,轉供電費用不允許用電費形式收取,賬目須定期向商戶公示。
西安市發改委商品價格處工作人員表示,轉供電費用是指商場總電表與各商戶電表之間的差價,不管商場怎么命名,收費不可超過這一差價。
8月31日,華商報記者從西咸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西咸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灃東新城分局在看到報道后迅速介入調查,調查結果將于第一時間通過華商全媒體公布。
華商報記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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