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以下簡稱《預案》)正式印發,修訂后的《預案》更加具有科學性、精準性和實操性。對原I級應急響應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將其從強制性減排措施調整為建議性減排措施,并修改為“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研究制定并實施更嚴格的機動車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車輛除外”。
污染物不同 應對措施差異化
《預案》中提到,對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氣,應采取差異化應對措施。因細顆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應依法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指南制定。
因臭氧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氣,應及時向社會發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時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監管。
因沙塵、山火、局地揚沙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氣,應及時向社會發布健康防護提示信息,可視情況采取加強揚塵源管控等措施。
預警級別黃、橙、紅依次升高
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從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當預測出現72小時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過程時,應按照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
黃色預警:預測AQI>2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或AQI>150持續36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AQI>200持續36小時及以上或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200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
發布級別:預警級別原則上根據空氣質量指數(AQI)預測結果,按照預警分級規定確定;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36小時,按一次重污染過程從高級別啟動預警。
重污染天氣實行三級應急響應: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III級響應;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II級響應;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I級響應。
實施清單化分類應急管控
突出重點區域、高值區域,實施網格化管控,在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中,針對不同首要污染物,統一應急減排措施比例要求。
重點控制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減排比例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期間,應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總量的10%、20%和30%以上,達不到改善目標的,可進一步增大減排比例。
為保障正常民生需求和社會運行,引導企業自覺提高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對重點行業企業實行環保績效分級和差異化管控,將涉及民生需求的企業、重點建設工程納入保障類清單進行保障,防止“一刀切”。同時,鼓勵保障類企業、重點建設工程自主減排、協商減排。
同時,實施清單化分類應急管控。制定合法、合理、科學、有效的差異化管控措施,分類實施、科學管控,實行輪流停產、限制生產負荷等措施實現應急減排目標。聚焦市與市、縣與縣交界局部污染熱點區域,科學制定“小區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響應措施更具有實操性
應急響應措施包括三類,其中健康防護措施會根據預警等級,發布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統疾病、其他慢性病等易感人群,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一般人群的健康防護信息。
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會根據預警等級,建議公眾綠色出行、企事業單位錯峰上下班,全社會自覺采取減少污染排放的減排措施。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會根據預警等級,對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和其他污染源等采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記者梳理發現,跟之前相比,《預案》結合實際,更加科學、精準和具有實操性。比如III級應急響應措施中,健康防護措施增加了孕婦和易感人群,原預案中的應急響應修改為“中小學、幼兒園及同等學力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盡量安排室內課程,減少戶外活動;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II級應急響應措施中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工業企業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II級應急響應措施和減排比例的規定執行。
I級應急響應強制性減排措施中的“根據大氣污染狀況視情況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調整為建議性減排措施:“公安、交通、生態環境等部門研究制定更嚴格的機動車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車輛除外),報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實施。”
記者 高樂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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