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1月31日,《陜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獲國務院批復。《規劃》是陜西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批復要求,到2035年,陜西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26.00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3377.6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4.86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107.0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守牢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批復中強調,陜西要深度融入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西部大開發等國家重大戰略,加強關中平原城市群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以及長江中游、中原、山西中部、蘭州—西寧等城市群協同發展,加快形成面向中亞南亞西亞國家的重要對外開放通道,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積極培育西安都市圈,提升寶雞、渭南、漢中、榆林等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促進陜北、關中、陜南區域協調發展;發揮區位、科教和能源資源優勢,統籌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積極參與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打造國家重要科研和文教中心、高新技術產業和制造業基地。
批復還要求,陜西要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布局。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記者 李欣澤)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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