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皆知,退休人員大都辛苦工作了幾十年,為國家的財政稅收貢獻了幾十年。退休了,不管你是什么性質的單位、是從什么崗位退下來的,原則上都是回家休息。唯這一點,都是平等的。但為什么在平等的原則下,享受的待遇差別就這么大呢?同是退休,同樣學歷、同樣工齡、同等職務的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就因為企業與事業的納稅與吃稅的身份差異,退休工資居然相差三、四倍甚至更多,這顯然太不公平。而造成這一不公平現象的本質原因在于我國養老體制實行的 “雙軌制”。
我們了解到很多國家的養老制度,均是在無差別兜底基礎上才有職業的區別。比如日本,其公共養老金由三部分組成:以全體國民為對象的國民年金;以公司職員為對象的厚生年金;以公務員為對象的共濟年金。國民年金是所有居民都必須加入的,被稱為 “基礎年金”。在此基礎上分別由公司或政府出資繳納形成厚生年金或共濟年金。與之相比,我國現行養老體制將全國國民劃分了三部分:公務員繳納的養老保險很少,退休后能拿到較高養老金;企業職工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后能拿到的養老金卻較公務員低很多;農民和非正規就業人群根本沒有資格加入公共養老保險制度,他們年老后自然也不能享受到任何公共養老保障。
如今退休雙軌制不得人心,企業退休職工多年來的退休工資收入一直很低。實際上豐碩的國家財富的主要創造者是企業大軍,改革開放企業是主要的承擔者,又是最大的犧牲者,經濟繁榮了,卻把立下汗馬功勞的企業老人劃為另類,與分享成果卻無緣,與機關事業相差數倍的養老待遇相距甚遠。
計劃經濟時期企業工人為國家建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由于當時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他們的收入僅夠維持勞動力再生產,幾乎沒有任何積蓄。退休了,理應得到國家的厚待,沒想到落得如此下場!不說是從養老保障水平的公平角度,不說從養老保障機會的公正角度,單說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看,養老體制的改革都勢在必行。(馬從權)
責任編輯: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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