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神木市政府獲悉,為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提升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根據《榆林市民政局、榆林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榆政民發〔2021)7號)精神,神木市決定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020年10月1日起執行。
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650元/人.月提高至740元/人.月;三類對象補助標準分別由650元/人.月、560元/人.月、550元/人.月提高至740元/人.月、700元/人.月、660元/人.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原標準5340元/人.年執行。
責任編輯:寧黛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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