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全國總工會下發(fā)了 《關于開展會員評議職工之家活動的意見》(總工發(fā)[2009]28號),就今后在全國基層工會廣泛扎實開展會員評議職工之家活動,進行了安排和部署。
《意見》指出,自1984年黨中央發(fā)出關于“工會要真正成為職工之家,工會干部成為工人之友”的指示以來,全國各級工會組織深入開展的建設職工之家活動已經(jīng)整整走過25個年頭。去年12月,中央書記處再次提出“把各級工會組織進一步建設成名副其實的職工之家”,為今后深化建設職工之家活動提出了新的要求。
《意見》要求,各基層工會要在同級黨組織領導和上級工會指導下,通過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組織會員參與評家活動,每年對本單位工會工作和開展的建家活動至少評議一次。評議內(nèi)容主要包括工會組織體系建設、促進科學發(fā)展中工會作用發(fā)揮、履行維權職責、實施職工素質(zhì)工程、服務職工群眾、加強自身建設等6個方面。同時,要求在會員(代表)按6個方面的內(nèi)容對工會工作、建設職工之家情況和工會主席(副主席)工作表現(xiàn)民主評議后,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對會員評議情況進行測評,當場公開測評結果。 (王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