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假冒偽劣已不再是什么新鮮話題,譬如流通領域中的假煙、假酒、假農藥、假種子就早已遍地開花。令人不可理喻的是,不知從何時起,市場上的這類偽劣現象已開始頻頻滲入我們的政治生活之中,除了媒體相繼曝光的假文憑、假警察、假干部之外,還有人竟巧妙地將其運作于官場升遷的“正常程序”中來。近日偶翻舊刊,發現《華商報》(2003年4月8日)一篇奇聞: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協副主席李鐵成采用禮品競爭、以人劃線等手段,即先按“意中人”的各類條件劃好圈子,再讓組織部門照此標準下去“找人”,先后賣官受賄140余萬元。消息雖然陳舊,但依然蕩起心中漣漪,引發我諸多思考。
李鐵成的高明之處,就在于“真人”無須露相,便能將一切非法手段寓于“正常程序”之中,使他人無懈可擊,處于“雖有看法,卻無辦法”的尷尬境地。憑心而論,同那些頭腦簡單、策略欠佳的賣官者相比,該李在運作技巧方面的技術含量確實有了驚人的提高。如果說此項專利僅為李氏一人擁有,為害倒也不會太甚,偏偏這個社會上樂此不疲者大有人在。君不見,在諸多干部考察任用過程中,不少人就將群眾推薦這一民主形式當作徇私的秘密武器玩弄于股掌之中。從程序來看,必要的形式確實是走了,然結果如何卻秘而不宣,以期給自己留下投桃報李的有效空間。于是乎,任用與否,全憑個人好惡來定奪:舉凡他自己相中的,即使民意寥寥也可“眾望所歸”;反之,當屬你工作不力、人緣欠佳使然。就這樣,程序在瞬間就演變為遮羞布,個人好惡也自然上升為頗具權威的“組織意志”了。這種程序上的扭曲和變異,人們萬萬不可小覷。
由此看來,程序運作也有一個打假問題。程序雖是公正的基礎,然它還要靠人去操作。操作者的素質如何,對公正與否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李鐵成現象”的出現,充分說明我們的有關程序尚有漏洞可鉆,說明我們的用人機制亟待改革和完善。我們要以“十六大”倡導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為契機,以突出公開性、公正性為核心,在著力構建科學、民主、有序的用人機制和監督機制的同時,切實抓好“操作者”綜合素質的提高,重拳打擊各種法定程序運作中的不正之風。唯其如此,才能維護程序的嚴肅性與公正性,才能為培養出政治合格、才華出眾的優秀領導干部隊伍夯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