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的趙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反映,5月31日,他通過T3出行平臺叫車前往成都天府機場,在此期間,司機要求他支付往返的兩筆高速過路費,但行程結束后,他發現支付的車費中已包含單程過路費,“等于我去趟機場先后付了三次過路費”。
事發后,趙先生以“重復收取過路費”向T3出行平臺發起投訴,客服人員稱將反饋專員處理,并聯系回復趙先生。T3出行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趙先生的行程未跨市,只需支付單程過路費。目前已退還趙先生兩筆過路費,并對司機進行相應處罰。
消費者投訴:
據趙先生介紹,5月31日早上,他通過騰訊出行平臺叫車前往成都天府機場,該訂單由T3出行提供服務。上車后車輛行駛出約50米,駕駛員要求他承擔過路費,否則就拒載,由于起飛時間臨近,他答應了駕駛員要求并打算下車后進行投訴。
趙先生說,車輛途經高速收費站時,駕駛員要求他支付過路費。到達機場后,駕駛員又出示私人微信收款碼,要求支付39元的返程過路費。6時46分,向四川智能交通系統管理有限公司支付39元。
6時46分,向四川智能交通系統管理有限公司支付39元。
趙先生說,因著急趕飛機,他當時并未與司機過多糾纏便付了錢,但事后發現該行程的過路費已經被包含在車費當中。趙先生提供的支付截圖顯示,5月31日早上6時46分,他通過微信支付向四川智能交通系統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39元;6時53分,他向一個私人收款二維碼支付了39元;6時54分,行程結束后,他向T3出行平臺支付了237.34元,訂單詳情中顯示其中包含高速費39元。6時53分,向私人收款碼支付39元。
6時53分,向私人收款碼支付39元。
6時54分,向T3出行平臺支付237.34元,包含高速費39元
趙先生認為,全部行程結束后,他共支付了3次高速過路費,分別支付給了T3出行平臺、四川智能交通系統管理有限公司及司機本人。下車后,趙先生就重復收取過路費問題向T3出行平臺發起投訴,平臺回復稱已受理,將派專員加緊跟進處理。趙先生認為司機加收過路費的行為十分惡劣,希望通過媒體曝光。
處理結果:
接到趙先生投訴后,記者就訂單情況致電T3出行,工作人員回應稱,按照T3出行相關規定,若行程途經高速收費站,非跨市訂單只需支付單程高速過路費,跨市訂單則需要支付雙程高速費。按照趙先生訂單的情況,乘客從成都去往成都天府機場并未跨市,只需支付單程過路費。如果趙先生反映的情況屬實,則駕駛員確實存在違規行為,平臺也將按規定對駕駛員進行處罰。
隨后,趙先生反饋稱,T3出行工作人員已于6月14日聯系他,表示將退還多支付的兩次過路費,總計78元,退款將于5個工作日內到賬。隨后,T3出行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了這一說法,并稱平臺已對駕駛員處以罰款,但具體金額不方便透露。
日前,趙先生反饋稱,已收到相應退款。(實習生 胡晴 記者 呂新文)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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