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政府決定:
馮春祥同志任漢濱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免去漢濱區水利局總工程師職務;
崔蓉同志任漢濱區經濟貿易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徐琳同志任漢濱區公證處主任,試用期一年;
馮勛兵同志任漢濱區司法局關廟司法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王丹同志任漢濱區農村發展財務運行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魯睿同志任漢濱區財政局江北財政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劉雪浩同志任漢濱區財政局茨溝財政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易麗君同志任漢濱區財政局吉河財政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王小康同志任漢濱區財政局譚壩財政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孫波同志任漢濱區財政局壩河財政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李成玉同志任漢濱區創業就業服務中心(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王康平同志任漢濱區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經辦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漢濱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免去白斌同志漢濱區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經辦中心主任職務;
劉安業同志任漢濱區農村公路養護中心主任,原任漢濱區農村公路管理局局長職務因機構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侯康同志任漢濱區文化和旅游廣電局副局長;
王金鋒同志任漢濱區統計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熊榮禮同志任漢濱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免去漢濱區城市創建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辜顯青同志任漢濱區城市創建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
鄧相軍同志任漢濱區建民街道辦事處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漢濱區建民街道辦事處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主任(兼)職務;
免去徐信波同志漢濱區建民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陳力同志任漢濱區新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馮銀艷同志任漢濱區江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免去朱庭義同志漢濱區司法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徐軍同志漢濱區公共資產經辦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丁義慈同志漢濱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郭華富同志漢濱區林業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王玉才同志漢濱區森林公安分局鳳凰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張宏同志安康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漢濱分局建民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免去黃朝元、朱燕同志漢濱區江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李杰同志任漢濱區電大工作站副站長,試用期一年;
袁和森、趙怡荙同志任漢濱區創業就業服務中心(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唐彬彬、易磊同志任漢濱區物業管理與房產交易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余意、吳鋒同志任漢濱區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副主任,原任漢濱區農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長職務因機構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鄭實新同志任漢濱區水路交通服務中心主任,原任漢濱區地方海事局(區航務管理局)局長職務因機構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何小剛同志任陜西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漢濱區分校校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楊萍同志陜西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漢濱區分校校長職務;
陳興同志任漢濱區第三人民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王李同志任漢濱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區婦幼保健院)副主任(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沈秀芳同志漢濱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區婦幼保健院)副主任(副院長)職務;
王賢鋒同志任漢濱區衛生和計生信息中心(區計劃生育流動人口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汪卓同志漢濱區衛生和計生信息中心(區計劃生育流動人口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張武波同志任漢濱區社會經濟普查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石炯同志任漢濱區醫療保險經辦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韓榮鐸同志任安康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漢濱分局城市垃圾處理收費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張甲康同志任安康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漢濱分局江北執法大隊副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汪仁貴同志任安康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漢濱分局建民執法大隊副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陳遠齊同志任安康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漢濱分局五里執法大隊副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單鑫同志任漢濱區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綜合科(檔案室)科長(主任),免去漢濱區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法制宣傳科(信訪室)科長(主任)職務;
王亞莉同志任漢濱區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安置管理科(工程部)科長(部長),試用期一年;
鄒婷同志任漢濱區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法制宣傳科(信訪室)科長(主任),試用期一年;
趙暉同志任漢濱區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計劃財務科科長,試用期一年;
胡進同志任漢濱區老城街道辦事處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史偉同志漢濱區老城街道辦事處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主任(兼)職務;
周明華同志任漢濱區老城街道辦事處網格化管理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曾忠衛同志任漢濱區江北街道辦事處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胡興寶同志漢濱區江北街道辦事處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主任(兼)職務;
周偉同志任漢濱區江北街道辦事處網格化管理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張蓓薔同志任漢濱區江北街道辦事處黨群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周紅軍同志任漢濱區建民街道辦事處城市建設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強同志任漢濱區建民街道辦事處網格化管理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責任編輯:寧黛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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