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叫徐克,是一家公司職員。我已工作10多年了,不久前,我所在的公司被別的公司合并了,但我還是做著原來的工作,工資待遇也和在以前的公司一樣。從表面上看,公司被合并前后并沒有什么變化。對此,我感覺很安心。
但是,現在我所在的新公司不承認我的工齡,還說公司變了所以勞動關系也變了,因此不能把我以前的工齡一起計算。可是,如果我以前的工齡不算了,對我將來的退休待遇肯定有影響。
請問,我應該怎么辦?
徐克同志:
企業合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由合并后的單位承受。如果你所在公司不承認你的工齡,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第34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同時,如果勞動者認為合并后的單位改變了自己的工作內容,可與用人單位協商變更勞動合同;協商不成,企業可以根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