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工網—陜西工人報訊(謝明靜)近日,職工周先生在陜工網職工留言板反映,他所在的公司未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他想知道住房公積金是不是強制性繳納的,如果企業未繳,職工該如何維權。
對此,筆者采訪了陜西九州同律師事務所、陜西職工幫扶中心律師崔芊。他表示,單位給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強制性義務。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崔芊說,并非只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職工才有公積金這項福利,私企也應為職工繳納公積金。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崔芊提示勞動者,單位不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屬于勞動爭議。現行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均沒有涉及單位購買公積金的規定,更沒有單位不繳公積金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規定。因此,單位不繳納住房公積金,不能提起勞動仲裁。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職工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公積金發生的爭議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理,如果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作為的,可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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