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間內,一名小女孩面向門站著,突然,身后一名少年將小女孩按倒在地……
上述視頻一經發布,迅速引發網友廣泛關切。11月4日,江西景德鎮樂平警方通報,這名14歲男孩涉嫌捂嘴猥褻7歲女童被行政拘留。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就此采訪專業律師,分析案件焦點問題。
>>>吃驚一幕
小女孩乘坐電梯,被身后大男孩捂嘴暈厥
時長35秒的電梯轎廂監控視頻顯示——
11月2日晚9時多,一名小女孩乘坐電梯,隨后一名高個男孩也進入電梯間,此時電梯間內僅有他們兩人。
男孩站在女孩身后,伸手碰觸小女孩后背,隨后電梯門打開之際,男孩沖上前快速捂住女孩口鼻,隨即電梯門關閉。
監控視頻畫面顯示,女孩掙扎過后疑似昏迷,但膽大妄為的男孩并未松手,而是將女孩抱出電梯。
據知情者介紹,案發后,7歲女童的家長報警,并在小區調取上述監控。具體案發時間是21:24,通過監控畫面,他們看到女兒被捂嘴時有激烈的反抗,但最終被這名男孩捂暈過去。
>>>女童家長發聲
“懷疑男孩精神有問題,動機絕對不純”
“我都要嚇死了,真的好嚇人!”11月4日上午,女童家長再次發聲稱:“肇事男孩家長回應了,男孩已經被警方帶走,感謝大家的關注。”
女童家長表示:“懷疑男孩的精神有問題,他的動機絕對不純。”
女童家長提供的小區業主群截圖顯示,涉事男孩的家長在群里稱:“出現這種問題,實在是很抱歉,小孩一直都是好好的,從來不會這樣子。那天突然跟中了邪似的。現在人也帶走了,大家都放心吧,就算把他放出來了,我也不會讓他在那邊待,我直接把他送到某某(外地)那邊去。”
男孩的家長發布了男孩被警方戴銬押走的現場視頻,以此證明自己的說法。
稍早前,女童的家長指稱男孩的家長不作為,準備起訴維權,“我每看一次視頻我心里都害怕極了。”
>>>警方回應
雙方家屬暫未就民事賠償達成一致
11月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景德鎮市公安局和樂平市公安局,對案情細節,民警均未透露。有民警告訴記者,此案是樂平市公安局接渡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需聯系具體辦案民警。
記者聯系接渡派出所,民警表示不接受采訪,公安機關已對涉事男孩作出處罰,目前雙方家屬未就民事賠償達成一致。
4日下午,樂平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11月2日21:50許,我局接到報警稱一小女孩在電梯內被一男子猥褻。接警后,我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工作,并于次日凌晨2時許將劉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查,當日21:20許,14歲的劉某某乘坐電梯時,對7歲的王某某進行捂嘴并猥褻,在將王某某抱出電梯時被路人發現后獨自逃離現場。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劉某某的行為構成猥褻他人,我局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律師說法
男孩犯罪未遂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
知名律師周兆成接受采訪指出,男孩在電梯間捂住小女孩口鼻圖謀不軌,這一行為明顯具有危害小女孩人身安全的主觀意圖。盡管最終由于路人的出現,男孩放棄了繼續實施,但這一行為已經構成了對小女孩的暴力威脅。
周兆成介紹,《刑法》中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態。“在此事件中,男孩已經著手實施暴力行為,但由于路人的出現、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他未能繼續實施并完成犯罪,因此可以認定為犯罪未遂。”
但是,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這意味著,盡管男孩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未遂,但由于他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因此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主觀惡性
應綜合考慮,男孩如得逞后果或不堪設想
周兆成解釋稱,對于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實施了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在決定行政處罰時會綜合考慮多個因素。
“在此事件中,男孩試圖捂住小女孩口鼻并快速關上電梯門,這一行為具有明顯的暴力性和危險性,因此情節較為嚴重。另外,男孩的行為對小女孩的人身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如果得逞,后果可能不堪設想。因此,這一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較高。”
其一,公安機關應考慮未成年人的主觀惡性。公安機關在調查時會考慮男孩的主觀惡性,包括他是否預謀犯罪、是否對小女孩有惡意等。
其二,還涉及監護人的責任。如果男孩的違法行為與其監護人的疏于管教有關,公安機關也可能對監護人進行相應的處罰或責令其加強管教。
“對于該事件中的男孩,公安機關會是根據其年齡、行為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來決定是否進行行政處罰以及處罰的輕重。”
周兆成介紹,行政拘留的期限通常由公安機關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來決定。“對于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其實施了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在決定行政拘留期限時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維權支招
女童家長如認為行政處罰不當可申訴
周兆成指出,盡管男孩不會受到刑事追責,但女童家長仍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權。
首先,女童家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男孩及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包括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這不僅可以為小女孩爭取到應有的賠償,還可以對男孩及其監護人起到警示作用。”
其次,盡管男孩不會受到刑事處罰,但公安機關仍然可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采取其他必要的矯正措施。
再次,女童家長可以向男孩所在的學校或社區反映情況,要求學校或社區對男孩進行教育和管理。
周兆成建議,小女孩家屬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證據和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查明事實真相。“如果認為行政處罰不當或存在其他問題,小女孩家屬可以通過合法途徑提出申訴或尋求法律援助。”
周兆成表示:“對于小女孩來說,這一事件可能會給她帶來心理陰影。因此,家長應及時帶她進行心理疏導和治療。女童家長應密切關注此事件的法律進展,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華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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