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張先生向江蘇省連云港市人社局12333熱線咨詢,他到市區一家企業上班,剛剛發了上個月工資,但是單位沒有給他工資條,他也不清楚具體工資構成情況。熱線工作人員回復說,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提供工資條,一旦發生勞動糾紛爭議,工資條可以作為投訴或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
據介紹,《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督K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發項目及數額、實發數額、支付日期、支付周期、依法扣除項目及數額、領取者姓名等內容。
連云港市勞動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工資條可顯示工資明細,能全面反映員工每月工資具體情況,檢驗單位有沒有在工資中扣除員工的五險一金及個稅情況,還可以讓員工監督單位是否扣除了不該扣除的項目。同時,工資條可以作為確定勞動關系的證據。
如今,隨著網絡化、信息化的不斷進步,用人單位也向員工提供電子工資條,并非必須提供紙質工資條。電子工資條同樣可以讓員工及時了解本人的工資情況,可以說是如今廣大用人單位發放工資條的主流做法。
“勞動者要保存好自己的工資條,一旦發生有關勞動糾紛爭議,工資條可以作為投訴或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該負責人說,勞動者如遇拖欠工資情況的,可在“連云港市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微信小程序反映,勞動監察部門將快速與投訴人對接處理。
□陳兵 萬駿 高山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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