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日報 3月1日起,《常熟市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險辦法》正式試行,在江蘇常熟登記參保的新業態等靈活就業人員或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通過銀行扣款、線上自助繳費等方式,每人每年繳納360元,向承辦職業傷害保險項目的商業保險機構投保。
此次常熟出臺的新規為新業態從業人員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權益保障。投保人在從事的職業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突發的、非疾病的事故傷害造成傷亡的,或者突發疾病身故以及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身故的,可享受職業傷害保險待遇。以意外身故責任為例,可享受最高每人每年40萬元的理賠標準,但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殘或者自殺、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承保商業保險機構在收到完整的待遇申請材料后,根據被保險人的事故傷害程度核定相應的待遇,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給付至投保人的社會保障卡上。
此次常熟推出的職業傷害保險由政府主導、信息化引領、商業保險機構承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監管。常熟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邀請具有相關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建立共保體,共同承接相關工作。同時,共保體聯合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管理服務規范和運行機制。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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