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印發
《關于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意見》
面向廣大農民工群體
開展大規模、廣覆蓋、多形式的
職業技能培訓
明確三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在組織實施方面
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的組織發動和信息公開,根據不同群體特點,分類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新職業新業態培訓、創業培訓等,優化就業服務與技能培訓銜接融通,提升培訓促就業質效。
二是在資金使用方面
統籌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支持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按規定落實好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支持政策,壓緊壓實資金使用安全主體責任。
三是在服務管理方面
建立人社部門牽頭協調、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優化補貼申領流程,提升信息化便民服務水平和經辦服務效率。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提高政策的公眾知曉度,促進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取得實效。
具體工作如何展開
一起詳細了解
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比對、調查等手段,摸排農民工求職意愿和就業技能需求,通過信息推送、集中宣講、送策入村入企等多種方式,組織發動農民工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就業穩崗技能水平。
依托政府門戶網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等多種信息渠道公布并更新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目錄和機構目錄,方便農民工根據個人實際需要選擇合適的培訓機構參加有針對性的培訓項目。
農村轉移勞動力密集的地方可結合當地經濟和產業發展需求,重點圍繞生產制造、建筑、鄉村旅游等領域開展就業技能培訓,促使當地農村轉移勞動力能就業、返鄉農民工再就業。
指導培訓機構對擬參訓的農村轉移勞動力知識技能基礎、就業意愿等情況進行分析,因地因人制宜,立足本地資源、特色產業優勢,加大勞務品牌和鄉村工匠培育力度。
以農民工輸入為主的地方可結合勞動力市場需求和用工企業要求,大力開展建筑、維修、家政、餐飲、保安、物流等有效實用的技能培訓,幫助其穩定就業,更好融入城市
支持各類企業對新錄用農民工和在崗轉崗農民工廣泛開展崗前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
發揮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和培訓機構作用,引導幫助中小微企業開展在崗農民工培訓。
推動用工企業通過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培訓機構等與農民工主要輸出地對接,根據用工企業實際需求開展農民工訂單、定向、定崗和項目制培訓,促進技能培訓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
鼓勵準備創業和創業初期的農民工參加創業培訓,加強就業創業政策扶持和創業培訓后續指導服務。
針對學習能力強、創業意識足的新生代農民工,積極開展電子商務、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領域創業培訓,促進提高創業質量和層次。
充分發揮行業龍頭企業、大型電商平臺等的引領作用,開展直播銷售員、網絡約車、網絡送餐、快遞物流等新職業新業態領域職業技能培訓。
對在就業公共服務平臺等登記有培訓就業意愿的農民工,提供相應的培訓信息或統籌組織參加就業技能培訓。
依托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為準備外出就業的農民工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及培訓政策解讀、職業指導、技能培訓、崗位推薦等全鏈條服務。
堅持就地就近、輻射全域打造“家門口就業服務圈”,為農民工實現家門口就業提供“最后一公里”服務。
強化零工市場即時快招服務,為零散務工農民工提供便捷化、扁平化、實用化的短期技能培訓,提升零工就業能力。
積極構建市場主導、政府支持的載體建設體系。
鼓勵支持行業協會、龍頭企業、職業院校等興辦職業培訓集團(聯盟),推進培訓、就業一體化發展。
依法規范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發展,鼓勵建立行業自律機制,挖掘一批品牌培訓機構和品牌培訓項目,支持其發展壯大。
指導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高層次、高質量技能培訓,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加大國家職業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開發力度,加強職業培訓教材、數字資源體系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
大力推動職業培訓機構、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等開展標準化職業技能培訓。
結合實際,加大汽車維修工、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育嬰員、砌筑工等適合農民工培訓就業的職業(工種)國家職業培訓規劃教材、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推廣使用力度。
用好“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多媒體資源培訓等培訓形式,滿足更多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多樣化、個性化培訓需求。
相關鏈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意見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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