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分配關系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全國人大代表趙啟三嚴厲抨擊了“企業只漲利潤不漲工資”的做法。他說,以不給職工增加工資、壓低工資甚至拖欠工資為代價換取“經濟效益”和“企業發展”,是十分危險的。
企業經營者不愿意為員工漲工資不是因為企業效益狀況不好,而是另有它因,竊以為,大致有三:
一是“利己觀”作祟。眼下有不少企業對經營者實行的是年薪制,對管理者實行的是崗位工資,而對一般員工實行的仍是多年傳統沿襲下來的工資加獎金分配機制,也就是說,企業漲與不漲工資,對企業決策層和管理層的經營者、管理者來說,沒有多大影響。于是,一些企業領導者從個人利益出發,不傾向于在企業內實行漲工資,也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
二是“成本論”作怪。一些企業經營者總以為,如果將員工的工資提高上去,勢必會加大企業的成本支出。成本太高,會影響到企業發展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更讓人啼笑皆非的是個別企業經營者誤認為:工資標準高了會影響到投資環境。正是由于種種錯誤偏見,使得一些企業“只想馬兒不吃草又想馬兒跑得快”,利潤年年“跑步”往上走,而員工工資“原地踏步”,也就不足為奇了。
三是“政績觀”作梗。現在有不少地方管理部門對企業經營者實行的是年考核與獎勵制度,誠然,利潤是主要的考核指標。一些經營者為了實現所謂的經濟效益“一年一個新臺階”,在企業沒有能力研制出一流產品到市場上爭利潤的前提下,把目光死盯在克扣員工工資上,總希望以縮小或不增加員工收入為砝碼來拉大所謂的利潤空間。
要改變這種狀況,不僅要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政府對企業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監管力度,另外,地方各級政府在考核企業領導政績時,不能顧此失彼,應當將企業效益增加與職工工資增長水平同步考核,真正實現職工工資與企業效益“齊步走”,這才是充分調動員工勞動積極性從而使企業興旺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