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工網訊“實踐是法律的母親,是我們制定和修改法律的基礎。任何法律的修改都是實踐經驗的總結提升。此次《工會法》修改正是將十多年特別是十八大以來行之有效經驗總結提升的結果。”12月25日,著名維護職工權益律師、省總工會公益律師余偉安如是說。
余偉安認為,新修改的《工會法》對于工會法律地位作了進一步完善。《工會法》是明確工會法律地位和工作職責的重要法律。此次修改首先著眼于工會法律地位,將第二條第一款“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修改為“工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是中國共產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貫徹了“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基本方略,強調了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增強了工會組織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必定能更好發揮工會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服務職工群眾方面的職能作用。
新修改的《工會法》擴展了工會基本職責。新修改的《工會法》第六條將工會基本職責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擴展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充分肯定了這十多年來各級工會組織在黨的領導下為服務職工群眾所做的積極探索和嘗試。這些年,我們看到各級工會組織不但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作用,而且在脫貧攻堅工作、困難職工幫扶、職工心理輔導、就業培訓、職工療養、勞動和技能競賽、工人文化宮建設等方面作出突出業績,滿足職工群眾多方面需求。工會基本職責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擴展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就是要順應時代需要發揮工會組織全心全意服務職工群眾職能。
新修改的《工會法》進一步完善了工會工作指導思想。新修改的《工會法》第四條第一款增加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增加“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的表述,進一步完善了工會法和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
新修改的《工會法》擴大了基層工會組織覆蓋面,明確社會組織中的勞動者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同時明確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新修改《工會法》第三條中在主體中增加“社會組織”,擴大基層工會組織覆蓋面。同時不再強調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的概念,修改后統稱為“勞動者”。
新修改《工會法》第三條中增加規定:“工會適應企業組織形式、職工隊伍結構、勞動關系、就業形態等方面的發展變化,依法維護勞動者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增加的規定,正是針對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組織需要而進行的新立法。通過修改法律明確上述勞動者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能夠消除觀念分歧,為數字時代擴展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的覆蓋面,將更多勞動者組織到工會中,把廣大職工群眾更加緊密地團結在黨中央周圍,以及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提供制度保障,也為正在進行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和組織工會工作提供更明確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落實黨中央對工會改革的新要求具體舉措,為下一步工會組織在新就業形態領域履行基本職責發揮職能作用打好基礎。
新修改的《工會法》增加了體現我國當前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新要求的規定。新修改的《工會法》增加了一條作為第八條:“工會推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提高產業工人隊伍整體素質,發揮產業工人骨干作用,維護產業工人合法權益,保障產業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術會創新、敢擔當講奉獻的宏大產業工人隊伍。”
為什么要增加這一條規定呢?因為產業工人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者,他們最富于組織性、紀律性和革命性,最能代表工人階級的特性,是工人階級中發揮支撐作用的主體力量,是創造社會財富的中堅力量,是創新驅動發展的骨干力量,是實施制造強國戰略的有生力量。
新修改的《工會法》做好與相關法律的銜接,明確縣級以上各級總工會可以依法為所屬工會和職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新修改的《工會法》將原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各級總工會可以為所屬工會和職工提供法律服務。”改為第三十條,修改為:“縣級以上各級總工會依法為所屬工會和職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21年8月20日通過,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八條明確規定,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群團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參照適用本法的相關規定。因此,本次修訂正是與法律援助法相銜接。
作為陜西省總工會律師服務團的一員,十多年來,余偉安見證了全省工會律師人員隊伍不斷壯大、業務技能不斷發展、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社會影響力不斷增強的發展進程,也見證了隨著社會發展、經濟結構調整、互聯網技術革新帶來的勞動關系復雜化、勞動方式多樣化、勞動形態多元化的時代變革。
“我覺得這次《工會法》修改是順應工會工作改革要求的,給我們工會律師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余偉安說。
“工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是中國共產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這是新修改《工會法》對于工會法律地位新的表述。
余偉安認為,工會工作做的是群眾工作,實質上就是政治工作,講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我們要自覺把工會置于黨的領導之下,自覺服從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把工會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推進。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隨著工會法的修改,工會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會越來越多。法律援助案件不僅要體現公益性,更要彰顯專業性,所有工會律師都要發揚工匠精神,精益求精,挖掘每一個法律援助案件的典型示范意義,弘揚社會正氣。他表示,將認真辦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化解勞動糾紛,讓每一位勞動者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新修改《工會法》明確“工會推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作為工會律師,余偉安說,為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服務義不容辭。今后工作中,將更加積極參加“尊法守法,攜手筑夢”服務農民工法治宣傳活動,堅持開展“我為職工辦實事,送勞動法律到企業”活動,通過宣傳法律知識,開展普法教育,聆聽職工意見,踐行為民服務理念,讓法律真正走進基層,使法治觀念深入民心,努力提升整體產業工人法律素養,用心用情用力解決職工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新修改的《工會法》擴大了基層工會組織覆蓋面,明確社會組織中的勞動者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同時明確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這一新的立法勢必給工會律師帶來更多的挑戰。”余偉安說,自己將努力鉆研新就業形態用工模式下勞動者維權服務方式與技能,不斷解放思想,強化服務意識,提高工會律師服務水平,以滿足新就業形態用工模式下不斷變化和增長的勞動者維權服務新要求。
“全心全意完成工會組織委派的每一件工作。”余偉安表示,加入工會律師服務團,就是要堅持工會工作指導思想,按照新修改《工會法》要求,必須要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要懷有一顆服務廣大普通勞動者的初心,要樹立“人民律師心向黨,人民律師為人民”的理念。時刻銘記,工會律師服務團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替工會分憂,努力維護勞動領域的政治安全,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不辜負組織對我們的期望。(本報記者 王何軍)
責任編輯:白子璐
關注公眾號,隨時閱讀陜西工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