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記者 杜濤 一份三年前發布的文件近日引起了一些公司人力資源和稅務主管的關注。他們發現,公司員工的年終獎承擔的稅負可能會因此發生一些變化,對一部分員工來說,他們或許要為同樣金額的年終獎繳納比過去高一些的個人所得稅。
這份文件就是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在2018年個人所得稅法修訂之后,個人所得稅轉向分類和綜合相結合的稅制,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如何與新稅制銜接,直接關系納稅人的利益。這份在2018年年末發布的《通知》給出了一個過渡性的解決方案,即提供了兩種計稅方法。
一種方法是,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通知》同時提供了另外一種選擇,即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根據這份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今年年內取得的年終獎,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即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計稅一種方式。考慮到大部分公司會在2022年初發放2021年的年終獎,也即大部分納稅人只能選擇合并計稅。
不過一些公司人力資源和稅務主管在測算中發現,如果選擇合并計稅,意味著一部分員工的稅負可能會增加。一家跨國公司的稅務部門主管張恒(化名)說,他們計算發現,若是沒有新的優惠政策,對于工薪階層來說,同樣的年終獎最終納稅額可能會有所增加。
據悉,一些公司已經和自身主管的稅務部門反映了這方面的問題。不過目前還不知道這個時間表是否會有所調整。一位財稅人士告訴記者,據他了解,當前對于工薪階層代扣代繳部分的年終獎稅收問題還有分歧,其中一種觀點認為,這些收入人群是消費的主力,當前消費不振,在稅收問題上應該有所傾斜。
11月5日,智方圓稅務師事務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年終獎優惠政策要不要延期,還是要結合這項政策出臺時的個稅制度和政策目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是2005年開始實施的,當時的個稅制度還是分類征稅,按月(次)計稅,工資薪金每月計算所得。而全年一次性獎金如果在發放當月并入當月工資,將導致納稅人適用較高的稅率,有點不合理。所以,對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個稅,有助于稅負公平。
但是個稅法修訂后,稅制已經變成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工資薪金是綜合所得的一部分,而且是年度計稅,當初制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的必要性,已經不存在,全年一次性獎金再單獨計算個稅,已經沒有必要。新個稅法實施后,給三年的過渡期,已經充分考慮到了政策變化對納稅人的影響。據此,王冬生說:“從稅制的規范性、合理性講,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政策到期后不應再延長。”
算了一筆賬
居民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單獨計算納稅和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兩者之間到底有多大的區別?經濟觀察報記者走訪了不同行業的人士,了解他們的收入和支出情況,也一起算了一筆賬。
林女士是廣東一家電商公司的員工。為了在大城市安家,她也只能在城市的偏遠區買的房子。
即使如此,她剛買的新房還要大半年才能搬進去,個稅附加扣除中增加了住房抵扣,但是房貸的壓力又是巨大的,特別是現在既要交房租又要還房貸。
林女士每年收入大約是稅前19萬元左右,加上當年的年終獎,2020年林女士發了3萬元左右的年終獎,到手2.9萬元左右。林女士仔細的算了下,19萬元的稅前收入+3萬元的年終獎按照之前單獨計征的方法,她個人合計應該交21000元左右的個稅,若是同樣的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直接按照22萬元的收入來計算納稅,合計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大約27000元,也就是多交5000多元的稅。
林女士有些無奈:“房租3000元、房貸5000元、吃飯3000元,一個月大部分工資已經去掉了,作為女孩子還有化妝品、衣服的消費等,所剩無幾。”
北京女孩子曉薇(化名),85后90前,醫美從業者。她每月稅前收入5萬元,有2.5個月的年終獎,按照北京的社保政策,每月需繳納數千元左右的五險一金,把全年繳納的個人所得所得稅平均下,每月大約也是6千元左右,平均每月稅后到手3.8萬元。一年前,她剛花了全部積蓄加上東拼西湊的借款和銀行貸款總共500萬元買了五環外一套房。現在每月還掉1萬元房貸,再拿2萬元還消費貸和借款錢,剩下8千元就是自己的可支配收入。
曉薇測算,若是按照綜合累計收入交稅,自己的的個稅要多交24000元左右。原來,兩個半月12.5萬元的年終獎按優惠算法到曉薇手后還剩下11.27萬。醫美行業最近比較火,新設備、新產品層出不窮。曉薇一點不敢懈怠,不敢生病也不敢結婚生娃,努力通過各種途徑學習提高技能,以保住穩定的收入來源。當然,她也盼著能有機會晉升或者跳槽,再多賺點。
前述跨國公司稅務主管張恒告訴記者,工薪階層和企業簽的雇傭合同通常按稅前工資核算,如果雇主是外資或者上市公司,會很嚴格的遵照國家法律繳納五險一金,當然還有個人所得稅,之后到手的凈收入只剩下百分之六七十,這其中還要拿出一大部分去支付房租和房貸。偶爾有些聚餐或者人情往來,再留一點風險儲備金,余下的可支配收入屈指可數。
張恒分析,之前個人所得稅是超額累進稅率,把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為若干級次,分別適用3%-45%的稅率。目前全年一次性獎金優惠算法的單獨計稅,和每月的工資一樣,可以根據金額對應從最低級次3%開始的稅率,兩者相當于從同一水平線開始的并列臺階。優惠算法取消后,全年一次性獎金不能再單獨計稅,需要與每月的工資合并計稅,相當于兩個并列的臺階摞在一起,相應的很可能要適用更高的稅率。
不過一些稅務人士在計算中發現,能夠拿到高獎金的納稅人很可能并不受影響。盡管他們無法確定這個“高”的門檻究竟對應多少收入。比如說,假設一個納稅人的工資獎金合計96萬元,若是采取每月平均年終獎的計算,比如12萬元+84萬元年終獎,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9萬元左右,若是合并計征,只需要繳納個稅25萬元左右。
實際上,過去幾年中,不少高收入者在繳納個稅時,對于一次性年終獎的處理就是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王冬生認為,如果僅就這項政策本身來看,在分析稅負的變化時,應全面看,整體比。根據納稅人目前收入水平,按照現在的綜合所得計算,即使取消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其應納稅額,可能也會比新稅法實施前,允許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要少一些,因為扣除標準提高了,每月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還有多項加計扣除項目。當然,不排除也有人稅負可能增加。但政策的調整,不可能讓每個人都滿意,都受益。如果讓所有人都滿意,那就不是政策了,也是不現實的。
張恒則建議,對于廣大的普通工薪階層來說,如果在取消獎金優惠政策的同時,相應降低個稅稅率,拉大各級稅率對應的應納稅所得額范圍,比如在現有基礎上每個級次增加5到10萬元。這樣可以保持工薪階層的個人所得稅稅負基本不變,增加他們的改革獲得感。
個稅下一步
2018年,中國啟動了力度最大的一次個稅改革,其中一大核心是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四項收入合并為綜合所得,采用統一的3%-45%超額累進稅率,中國個人所得稅從分類進入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制度。
一位匿名的財稅專家認為,年終獎的問題核心不在于優惠是否要延續,首先應該討論的是,這是勞動所得還是資本所得?
他表示,個人所得稅不同稅目代表不同利益群體。現在中國個稅納稅群體大部分都是工薪階層。這也帶來第二個問題,個人所得稅核心的問題不在于征收方式,核心在于對于資本所得的征收不到位。按照稅收公平性,對于資本所得和勞動所得應該公平,但是對于富裕群體來說,比如一些富豪會有信托等各種各樣的避稅方式,所以重點是對資本類收入加強征管。
張恒也知道,公司高管和外籍人士可以利用大灣區或者海南的優惠政策,做一些合法合規的稅務籌劃,有效降低稅率。或者公司還可以利用一些地方上的招商引資政策,幫高管們申請一些財政返還或者榮譽獎勵。但是大部分工薪階層自己沒有能力做稅務籌劃。“公司人力和稅務部門為了避免風險要合規納稅,而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簡單清晰。”
王冬生也認為,現行的個稅制度主要還是對勞動所得征稅,對資本所得還是20%的稅率。但如何加大對高收入者,尤其是來自投資和財產所得的高收入者的調節,是下一步個稅改革要研究的問題。不能因為該走的一步現在還沒有走出去,就把綜合所得已經走出去的一步再收回來。“如果全年一次性獎金既定的政策到期后再延長,相當于讓已經走出的一步又收回來,看似暫時緩解某個矛盾,但不知又會出現多少問題。還是應該在前進中解決問題。”王冬生說。
數據顯示,個稅改革之前的2018年,個人所得稅收入是13872億元,同比增長15.9%;2019年,個人所得稅收入10388億元,同比下降25.1%;今年前三季度個人所得稅收入10413億元,同比增長21.6%。今年前三季度增幅分別19%、24.9%、21.6%。專家預測,若是全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維持20%以上的增幅,那么2021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將會接近2018年的水平。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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