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放了二孩政策 后
但生二孩真的適合每一個家庭嗎?
生二孩對第一個孩子來說真的是陪伴嗎?
起碼對于畢業就要養弟弟的麗麗來說
不是!
不是!
不是!
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
生完二胎幾年之后
因為兩人的身體和經濟情況
沒有能力將孩子養好
于是便想讓自己的大女兒來撫養
可沒曾想女兒對此表示強烈反對
最終,夫妻倆因為這件事
把自己的親生女兒告上了法庭
麗麗的家庭經濟條件比較拮據,
但好在麗麗懂事,
在學習上非常刻苦,
大學期間所有費用都是
靠她的獎學金和助學金來解決的。
經過幾年的學習,
麗麗終于畢業了,
當時的她抱著對未來生活的幻想,
準備在社會上好好闖蕩一番。
結果畢業后的第一份“工作”
竟然是父母讓她撫養弟弟。
麗麗因為這件事和家里吵了一架,
當時她直接對父母說:
“憑什么讓我養弟弟?
你們就是告我,我也不養!”
沒想到父母真的把自己告上法庭,
麗麗無法理解自己的父母
明明沒有能力養育孩子,
為什么還要把孩子生下來。
最終法院判父母勝訴,
麗麗作為姐姐要撫養弟弟。
網友們紛紛為女孩感到同情:
“這也太難了吧......”
“剛畢業就帶小孩......”
“以后怎么嫁人啊......”
我們邀請楊滿玉律師
為我們講解此案
姐姐能不能拒絕撫養弟弟?
律師: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歲還很年輕。但是她已經成年了,根據我們國家的婚姻法和即將生效的《民法典》的規定,如果父母對于孩子沒有撫養能力,這種情況下,兄弟姐妹是有撫養義務的。 那么對于這個只有兩歲的孩子來講,姐姐的撫養義務是不可以拒絕的。
本期嘉賓:廣州云普法 楊滿玉律師
生二胎之前沒有和老大講,生了之后卻讓老大養。憑什么?
律師:所以大家在要二孩前,應當遵循老大的意見。如果你沒有撫養能力,你是需要老大來撫養的,你是在給老大增加負擔還是增加陪伴,你要想清楚。
我國新頒布的《民法典》明文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撫養的義務。
這是因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從小生活在一個家庭里,關系十分密切,當父母雙亡,或者父母無力負擔未成年的弟妹的時候,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顧。看到這里,似乎大家都替大女兒麗麗的遭遇感到委屈,但愿她的弟弟長大以后能懂得姐姐的不易,也希望姐姐不要因此而放棄自己的夢想和生活。
兄姐對弟妹承擔扶養義務的條件有三個: (1) 兄、姐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難以維系,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們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 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扶養,如果父母有能力扶養,兄、姐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經年滿十八周歲,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沒有扶養義務。
上述三個條件應同時具備
否則兄、姐對弟、妹的扶養義務
就不能成立。
來源 | 廣州市廣播電視臺
關注公眾號,隨時閱讀陜西工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