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佳)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依法查處了多起非法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1月5日,警方就具體情況進行了通報。
案例一:2025年1月1日,蘇某在原三兆村小學樓內非法儲存煙花爆竹157箱被查獲,并被行政拘留15日。
案例二:2024年12月28日,東三爻華發安泊府項目負責人李某,在工地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被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2024年12月9日,劉某和唐某在中鐵尚都城小區非法買賣、儲存煙花爆竹144箱被查獲。劉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行政拘留10日;唐某因非法售賣煙花爆竹,被行政拘留12日。
以上違法嫌疑人均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之規定。
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別是把煙花爆竹儲存在小區、民房或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廠房、倉庫等場所內,極易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希望廣大市民增強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嚴格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自覺抵制和舉報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攜手共建良好生態環境。
責任編輯:白子璐
關注公眾號,隨時閱讀陜西工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