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工網—陜西工人報訊(全媒體記者 張代棣)記者昨日從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陜西省生態環境監測服務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工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就貫徹實施《規定》具體措施進行說明。
據介紹,《規定》由數智化監管、信用管理、監督檢查等26條組成,是一部規范生態環境監測服務行為的探索性、創制性的地方性法規,對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制度、保障監測數據質量十分重要。
“《規定》明確了對環境監測弄虛作假行為進行機構和人員的‘雙罰’。”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郝彥偉表示,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對環境監測服務機構依照上限處罰,并將弄虛作假行為納入信用系統建立信用記錄,將違法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進行五年從業限制。
如何減少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弄虛作假空間?郝彥偉表示,將抓好落實數智化管理。投入運行省生態環境監測管理系統,為監測服務機構提供免費服務,征求監測服務機構的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和提升系統運行質量,確保管理系統真正發揮全過程監管作用。同時,加大對監測服務機構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幫助機構解決在管理系統運用、監測規范、業務技能等方面的難題,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性。
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牛子仲表示,將加強環境監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管,做好資質認定審核把關,規范資質認定評審行為,依法查處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違反資質認定管理的行為,對依法應當吊銷資質認定證書的,堅決吊銷資質。同時,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監督。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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