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西安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
根據陜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與陜西省氣象臺的預測預報及會商研判結果:8日至12日,關中地區氣壓場較弱,擴散條件持續轉差,預測西安市可能出現持續36小時及以上的中度污染風險,預計11月10日西安市AQI指數將達到125-155。
為保護公眾健康,降低大氣污染強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市政辦發〔2024〕23號)規定,經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批準,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于11月7日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信息,于11月9日19時執行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相關市級部門、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和各開發區管委會組織落實相關措施。
兒童、孕婦、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確需外出的,應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應減少或避免戶外運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中小學、幼兒園及同等學力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盡量安排室內課程,減少戶外活動;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節約用電,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有條件的盡量選擇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企事業單位可實行錯峰上下班。
倡導公眾綠色消費,盡量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
除特殊車輛外(包括懸掛綠牌的新能源建筑垃圾清運車、混凝土攪拌車),公安部門做好二類管控內禁止國Ⅳ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含燃氣)、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拖拉機上路行駛工作;做好過境車輛繞行工作;加強“高峰”時段的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怠速時間;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做好重點路段重型柴油貨車、高排放車輛尾氣路檢和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嚴格禁止城市及周邊地區農作物秸稈、樹葉、果樹枝、垃圾露天焚燒等行為。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任婷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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