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陜西一地多名干部被通報
據榆林市榆陽區紀委監委消息,為深入開展全區干部作風集中整頓,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推動榆陽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現將我區5起不知責、不履責、不盡責、不擔責和任性用權等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如下。
1.榆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主任科員郭丁忠、城建監察大隊干部羅玉濤、劉偉不知責的問題。2015年,區城建監察大隊干部羅玉濤、劉偉,在登記辦理古塔鎮某村民《村民住房開工許可證》過程中,未嚴格依照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的登記面積進行勘測,而是僅依據申請人提供的《宗地圖》面積進行現場勘察上報,工作責任心不強;郭丁忠作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干部,未能嚴格履職,未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審核上報資料,違規辦理了《村民住房開工許可證》。2020年5月,郭丁忠、羅玉濤、劉偉三人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2.榆陽區人民法院刑庭庭長李士忠、高新區法庭副庭長高沙東不履責的問題。李士忠、高沙東在審理2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中,在未對證據進行嚴格審查、存在諸多疑問的情況下,作出與真實情況嚴重不符的判決,導致出現虛假訴訟案件,影響了法院司法的公信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0年12月,李士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高沙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3.榆陽區駝峰路街道辦事處原黨工委書記李世祿、原主任謝平不盡責的問題。2018年至2019年,李世祿、謝平在標準化社區建設工程中工作不扎實、不細致,在未進行前期調研、科學決策的情況下,盲目實施工程項目,導致后期工程無法進行,國有資產存在流失風險。2021年6月,李世祿、謝平二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原榆陽區流動辦干部常晨鐘不擔責的問題。2019年6月至7月,大河塔鎮稍溝村駐村扶貧工作隊隊員常晨鐘,在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脫離工作崗位,回到原單位工作,消極應對本職扶貧工作,導致該村扶貧工作滯后。2020年1月,常晨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榆陽區人民法院審判員劉毅任性用權的問題。2013年至2016年,劉毅在執行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交通肇事案件期間,收受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活動的禮品;不正確履職,違反法定程序,在辦理案件時未及時采取執行措施,且將案件執行款存入其個人賬戶,損害了司法機關公信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1年1月,劉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職責不明、業務不精;有的在其位不謀其政、敷衍了事、履行職責不嚴;有的工作標準不高、自我要求不嚴,不顧實際情況亂決策;有的不想負責、不敢擔責、不愿盡責、擅離職守;有的為民情懷不夠、宗旨意識淡薄、漠視群眾利益,不給好處不辦事、任性用權。上述問題暴露出我區個別黨員干部仍然存在理想信念不夠堅定、宗旨意識不夠牢固,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精氣神不足等作風問題。各級黨組織務必高度重視,以案為鑒、舉一反三,把干部作風集中整頓與黨史學習教育、加強作風建設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等緊密結合起來,以干部作風集中整頓推進問題大解決、工作大提升,推動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持續好轉。全區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發揮“頭雁效應”,以工作實績衡量和檢驗干部作風集中整頓成效。全區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強日常監督,嚴肅查處干部作風突出問題,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以最嚴的監督問責、最鐵的紀律作風,為榆陽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紀律和作風保障。
來源:榆陽清風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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