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西安市交通運輸局起草的《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守則》)對外發布,其中對兒童購票、攜帶物品、故意逃票與乘客禁止行為等多方面作出了規定。即日起至4月1日,社會公眾可提出寶貴意見。
地鐵聯通城市骨架,為市民游客出行帶來了極大便利。乘坐地鐵,大家有必要提前了解“乘客守則”。此次,發布的《守則》內容主要包括票務管理、乘客禁止行為、文明乘車規范、應急管理等內容,共計十七條。
記者發現,該征求意見稿中列舉了禁止乘客攜帶進站和乘車的相關物品,以及乘客進站乘車禁止行為,包括攔截列車,在列車車門或站臺門提示警鈴鳴響時強行上下列車,車門或站臺門關閉后扒門;在車站或列車上滯留、乞討、拾撿垃圾、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嘩、嬉戲打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使用滑輪鞋、滑板、平衡車等進站、乘車;在車站、列車上吸煙、點燃明火、使用移動充電物品;在車站或列車上躺臥、踩踏座椅、一人同時占多個座位等。
值得關注的是,與其他城市相比,《守則》在免費攜帶兒童進站方面更為人性化。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費帶領兩名身高不超過1.3米或者學齡前兒童乘車,所帶兒童超過兩名的,應按超過人數購票。同時,乘客進站乘車時攜帶的行李重量不得超過30公斤,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8米,體積不超過0.15立方米,如超過上述標準,行李不能帶進車站付費區。
此外,乘客故意逃票情節嚴重的,納入個人誠信信息系統。乘客應持有效乘車憑證乘車,不得采取尾隨、強行沖撞自動檢票機等方式逃票,不得持無效車票、持偽造的乘車憑證或者冒用他人乘車證件乘車,乘客應當主動配合城市軌道運營單位票務查驗。乘客無票或者持無效乘車憑證乘車的,運營單位可以按照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票款。
責任編輯:寧黛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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