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25日從財政部了解到,為繼續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發布公告稱,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享受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二是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去年,財政部等部門出臺了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政策將于今年底到期。三部門此次發布的公告明確將這項政策延續實施至2025年底,有助于繼續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
此外,為繼續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公告,明確繼續實施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至2025年底。
“近期,財政部等部門連續發布多則公告,明確延續實施涉及資本市場、住房領域的多項稅費優惠政策,有助于進一步穩定預期、提振信心。”何代欣說。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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