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國出臺了《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10月1日起,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年檢周期進行調整。9月27日,記者前往西安公安交警車管處東區分所,對大家關心的私家車檢驗周期有關問題做了進一步了解。
當日下午,很多來東區分所辦理車駕管業務的群眾,在導辦臺咨詢車輛審驗是否上線的問題,東區分所所長賈茹也在大廳為群眾解答。據賈茹介紹,新政策進一步優化調整了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車)、摩托車檢驗周期,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超過10年的,每年檢驗1次。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也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10年內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為方便群眾網上辦理業務,公安部已在全國推廣應用電子檢驗標志,廣大車主可以登錄“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電子檢驗標志,不需要再申領、粘貼紙質檢驗標志。
需要注意的是,有兩種情形不適用新政策:一是面包車實際使用中非法改裝、客貨混裝等問題較多,由此引發的群死群傷事故時有發生,仍需按原規定周期檢驗。二是免檢車輛如果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對車輛安全性能影響較大,仍需按原規定周期檢驗。車主在車輛免予上線檢驗期間,應注意經常檢查車況,定期到專業機構對車輛制動、輪胎、燈光等安全項目進行檢查保養,通過全面檢查,及時發現潛在的安全故障隱患,及時維修,保障車輛安全性能。
記者了解到,為提升窗口工作人員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新政策出臺后,東區分所第一時間組織開展內部業務專題培訓會,重點學習此次新政策調整內容,便于及時為群眾辦理各項車駕管業務,切實提高辦理業務的效率和服務水平。(記者 張佳)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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