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以前在建筑工地上打工,上個月應聘到一家農商城當保安,農商城準備為我辦理社會保險時發現,我的身份信息已經在別的單位辦理了社保。之前,我對此毫不知情。經咨詢當地社保局,工作人員答復稱,如果我現在要辦理,就必須將原來那份社保撤銷或者轉移。
當地社保局參保科的工作人員查詢后發現,是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用我的個人信息辦理了社保。可這家公司的電話卻一直無人接聽。
我并不知道這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的身份證沒有遺失,也沒有借給別人使用過。仔細回想,有可能是以前在建筑工地上打工時,曾經向管理方提供過身份證復印件,才造成了信息泄露。
請問,面對現在這種情況,我該怎么做,才能辦理社保呢?讀者殷勇
殷勇同志:
您好!您可以到社保部門投訴并追究冒用您身份證件的法律責任。
一、您現在的問題是聯系不上為您辦理社保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可以通過公司信息查詢渠道查詢該公司的聯系方式和地址,與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員取得聯系,要求該公司配合解決該問題,通過協商解決將原來社保轉移到農商城。
二、由于該行為屬于偽造勞動關系,若是該公司不配合,您可以向社保監管部門投訴,社保監管部門有權要求該公司糾正違法行為。
三、由于您的情況或許涉及身份信息泄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以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從這一規定看,您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 □百事通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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