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會員代表大會上以全票當選的工會主席,任期剛過一年,就被單位人事部門一紙文件調離,理由是其“年度干部民主測評情況距達標線差了0.815分”。這是不久前發生在榆林市郵政局工會主席王玉珊身上的“新鮮事”。
今年3月,王玉珊收到局里人事教育處的通知,讓他到在西安的陜西省郵政局機關談話,并告知他被免去所有職務,包括工會主席職務,改任副處級調研員,這令王玉珊感到十分意外。
據了解,王玉珊1998年任榆林市郵政局紀委書記兼工會負責人,1999年1月在全局會員代表大會上全票當選工會主席。2004年,他任期屆滿,于同年3月再次全票當選工會主席。這兩次當選均有陜西省郵政工會的任職批準文件。
王玉珊告訴記者,3月9日,當省郵政局向他宣布免去其工會主席一職的領導決定時,他進行了據理力爭,提出工會主席不是行政負責人可以隨便任免的,必須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并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半數通過方可;工會主席任期未滿,調動其工作要征得本級工會委員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這樣,3月16日,榆林市郵政局工會才收到省郵政局人教處關于變更王玉珊工會主席職務的征求意見函。
按照領導意見,榆林市郵政局工會于3月16日下午開會,讓王玉珊回避,由其他工會委員討論王玉珊工會主席職務變動事項,結果6名委員默不作聲,會議無果而終。榆林市郵政局領導要求第二天繼續開會,工會只得采取投票方式,所有委員都投票表示不同意變動王玉珊工會主席職務,并以書面填表的方式將每個委員的意見反映給榆林市郵政局行政領導。
這一結果遭致局里某領導不滿,他要求把意見統計表燒掉,并要求工會委員逐一表態。有一名委員表示反對免去王玉珊工會主席職務,其他委員都不發言。那位局領導竟說,不表態的就視為同意。隨后,該領導就讓工會給上級寫報告,表示“同意免去王玉珊工會主席的職務”。
王玉珊對領導的此種做法非常有意見,分別投訴到上級工會和本報。記者接到投訴后前往榆林市郵政局進行采訪,許多工會委員表示,他們都不同意上級如此將一位工會主席免職。他們還讓記者看了王玉珊主持工作時工會得的各種獎杯、獎狀。有職代會代表還向記者反映,王玉珊比較關心職工的工作、生活情況,職工家里有紅白喜事,他都親自到場關照。每當職工與領導意見有分歧時,王玉珊都主動做好協調工作,教育職工顧全大局,努力完成創收指標,要用長遠的眼光發展地看問題,不要斤斤計較獎金分配上的得失,是一個“挺稱職的工會主席”。
但榆林市郵政局一位現任領導卻告訴記者,王玉珊在生產任務重時,與行政方面配合不夠,表現不夠積極。至于具體的事例,這位領導沒說。難道這就是免去王玉珊工會主席職務的理由嗎?
記者幾經輾轉趕到西安,見到了陜西省郵政局馬局長。他對記者解釋說,王玉珊在去年全省郵政局系統領導干部民主測評時,僅得了54.185分(滿分是69分)。局里內定得55分以下的干部免去現職,今年有三位干部因此免職。目前,王玉珊的免職問題已征得有關工會組織的同意。
記者查閱了陜西省郵政局2004年度領導干部民主測評記錄,王玉珊的得分情況是:同級干部打分為51.073分;下級干部打分為56.259分,綜合得分54.185分。但是,僅僅憑著這不到1分的內部測評差距,就可以免去一個工會主席的職務嗎?
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黃龍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我國《工會法》第十七條明文規定:“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當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非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半數通過,不得罷免”。按照這一法律原則,工會主席參加本單位干部測評時,如有缺點錯誤可按本單位獎懲規定處理,但不得以此為由對工會主席免職、調職。如確需撤換,必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批準,并征得兩級工會同意。
至此,王玉珊免職風波的是非曲直在一些細節問題上可能還有待進一步核實,但事情的概貌已十分清楚。如何平息這一風波,我們將拭目以待。
■工人日報記者 蔡金和 丁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