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開采行業“打擊——反彈——再打擊——再反彈”的現象確實存在。既然如此,煤礦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就在于權力持有者與煤礦開采者形成了利益聯盟。
今年湖南省桂陽縣非法煤礦透水導致17名作業人員遇難的事故發生后,湖南省安監局等部門對郴州市開展了打擊礦山非法開采、違法生產的集中監察執法行動。聯合工作組共檢查各類煤礦礦井399個,其中非法開采的就達199個。很明顯,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對于煤礦安全的監管是乏力的。但是,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官員參與開礦的情況,正好為監管乏力找到了原因。耒陽市三都鎮企業辦主任兼煤炭管理站副站長劉秋根,自己就是當地一家煤礦老板,他的煤礦也在違法生產。不難想象,這種兼礦主與監管人員于一身的人怎能整治好礦業秩序,又怎敢整治礦業秩序?
除去基層干部參與辦礦、卷入非法利益格局的原因外,煤礦安全得不到保障,也與有關部門管理混亂有著直接的聯系。今年桂陽縣發生的非法煤礦透水導致17名作業人員遇難的事故,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次事故是因為貴達煤礦超深越界滲水殃及鄰近的石灰窯煤礦,而這兩家煤礦都是非法煤礦。郴州市多數煤礦礦井和石墨礦礦井超深越界現象十分嚴重,但國土資源部門在監管過程中僅以罰款作為主要手段,導致礦山爭搶資源,井巷貫通,引發糾紛,釀成事故。
按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政府是市場秩序的監管者,也是公共安全的維護者。但是,因為一些官員通過種種手段介入非法利益格局,不僅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也使安全生產的有關政策法規在執行過程中變得可有可無。同時,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只顧眼前利益而不顧礦工安全,也折射出了片面發展觀和非正常的政績沖動。
“關鍵在干部,要害在利益”。煤礦安全沉疴難治的現實,再一次印證了這種觀點。因此,要讓煤礦開采不再成為安全生產的重災區,必須堅決禁止權力因素介入非法利益,使煤礦安全執法早日走出“打擊——反彈——再打擊——再反彈”的怪圈。
■朱述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