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認識工會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地位的重要性
近年來,隨著改革的深化和就業壓力的增大,各種利益沖突引發的人民內部矛盾不斷增加,矛盾的經濟利益性愈加突出,矛盾的群體性繼續增強,矛盾的危害性仍在擴大,矛盾的解決難度不斷加大,有些矛盾相互交織,空前復雜,易于激化,對社會穩定影響很大。就業問題、腐敗問題、分配不公問題、社會治安問題等一直是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今年11月初,寶雞市人大對貫徹執行《勞動法》和《工會法》情況進行了認真檢查。通過檢查,大家普遍感覺兩法的貫徹實施不盡人意。主要表現一是違法違規侵權現象比較普遍;二是部分職工和企業勞動關系趨于緊張,勞資矛盾日益復雜;三是單個勞資糾紛正向群體糾紛集結,不穩定因素正由個別向團體發展;四是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落得不實,甚至有所淡化,職工隊伍中的不穩定問題還時有出現。由此,使我們深切感到:職工隊伍穩定,大局才能穩定;職工隊伍不穩定,社會就難以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既是推進改革發展的需要,更是社會發展的長遠任務。所以,必須認真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深刻領會《決定》的精神實質,從工會本職工作入手,為創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努力。
二、積極探索工會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實效性
近年來,寶雞市各級黨委和政府,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出發,為積極探索構建和諧寶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全市呈現出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市場繁榮的景象。同時,全市各級工會組織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站在構建和諧社會、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從摸實情、傾真情、獻愛心促穩定等方面入手,上為黨政分憂、下為職工解難,盡力維護了職工隊伍的穩定。
為了落實“情系職工、服務到家”的宗旨,我們靠對職工的感情、工作的熱情和私人交情,一方面壓縮開支自擠資金,一方面登門募捐籌集資金,每年對困難職工和困難勞模慰問均在500人次、12萬元左右。今年11月,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們又開展了“優勢企業幫助千名特困職工”活動。同時,連續兩年開辟“綠色通道”,為240名困難職工子女資助9.6萬元,使其順利進入了大學校門。連續兩年與有關部門開展春節獻愛心大行動,使2000余名困難職工渡過了歡樂祥和的春節。并通過興辦職工互助保險,為36639名職工筑起了抵御風險的第二道防線,切實做到了“第一幫扶人”。
和諧社會的主要標志是社會穩定,而社會穩定的主要基礎是職工隊伍穩定。為此,我們成立市總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下發《職工信訪接處辦法》,建立維穩信息員隊伍,并予以培訓,在機關和困難職工援助中心設立信訪室,開通職工熱線和行風熱線,實行首問責任制,建立健全基層工會調解員組織,積極參加勞動爭議仲裁,大力推行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堅持召開地方工會與政府聯席會、企事業單位黨政工聯系會和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會,加大參與企業改制力度,從而有效維護了職工的經濟權益,化解了勞資矛盾,理順了職工情緒,促進了職工隊伍的整體穩定。同時,我們通過編發“工會信息”和“送閱件”、報送調查報告、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等形式,努力做到了“第一報告人”。為上級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了比較準確的依據,在構建和諧寶雞、維護職工隊伍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主動性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把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作為黨的執政能力之一,是一項重大的戰略任務,各級工會組織要按照四中全會的要求,把和諧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積極主動做好組織職工、服務職工、化解矛盾、促進穩定的工作。
工會組織是經濟矛盾特別是勞動關系矛盾的產物,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法》賦予工會的權利,是工會的基本職責,也是工會的天職。因此,各級工會組織要樹立新的維權觀,把維護好職工群眾利益作為工會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有力維護職工群眾的民主權益、勞動經濟權益和精神文化權益。要繼續建立健全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度,把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與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勞動權益通過合同形式加以保障。要繼續促進“兩個確保”,使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全部進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不斷促進幫扶困難職工工作實現經常化、制度化和社會化。積極督促有關方面解決拖欠職工工資以及進城務工人員工資問題。協助政府做好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向失業保險過渡工作,促使企業行政按規定接續好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保障下崗職工的合法權益。確保職工隊伍的穩定和社會的和諧發展,以創新求發展,以發展促穩定,以穩定保和諧,不斷推動經濟快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 ■齊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