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常常看到一些企業員工因為超時加班而累倒在生產現場的報道。一些專業機構所作的調查也顯示,當前有較大比例的白領和金領人士因為經常需要加班,患上各種綜合癥。企業高層主管因承受不了長期的工作壓力而猝死的報道也是常見諸報刊。
前些時候,知名房地產企業萬科公司有一位職員的妻子致信公司負責人王石。信中說,自從她的先生到萬科工作以后,加班就成了家常便飯,每天回家總是顯得非常疲勞。這位員工的妻子用質疑的口氣問道,難道萬科的職員就不配享受生活嗎?為什么管理很先進的萬科不能招聘足夠多的員工來完成工作呢?
當國人視加班為正常時,我們不妨看看國外一些高福利國家的做法。在荷蘭,員工每周的工作時間為38至40小時,只要是全職雇員,每年都可享受至少24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在荷蘭,除了肢體重復性勞損算工傷外,因工作壓力過大而引起的抑郁、焦慮、煩躁、失眠等心理疾病都可以算工傷。生病的員工可在家休息也可要求雇主進行內部工作調整及改善工作條件等。正是這種有張有馳的工作和休假制度,令荷蘭創造出世界最高的勞動生產率,也創造出豐富多彩的休閑生活。
很多企業管理者可能會說,我們并沒有要求員工加班,是員工自動留下來加班的。這種現象的確存在。很多下班不回的人,是在競爭壓力支配下,強迫自己加班的。一些企業的職業經理人,面對充滿競爭的環境,擔心自己的工作被人分走一部分后,會對自己的地位構成威脅,為了化解對于競爭的恐懼感,他們不得不通過獨立完成原本需要幾個人來分擔的工作。如果企業真正為員工著想,應當營造適應競爭的企業文化,給員工營造安定的工作環境,鼓勵員工既會工作,更會休息。 ■張傳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