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漢陰縣委組織部、漢陰縣總工會聯合下發了《關于健全鄉鎮工會組織的通知》,要求各鄉鎮黨委、工會在10月底以前對工會組織進行一次集中整建。
《通知》要求各鄉鎮黨委要加強對工會工作的領導,重視工會組織建設,配齊、配強工會領導班子。針對鄉鎮工會長時間不換屆的問題,《通知》規定:“鄉鎮工會委員會任期應當與鄉鎮黨委同步。各鄉鎮黨委換屆,工會委員會也同期換屆。”并要求,今后黨委換屆之后的一個月內,召開工會會員大會進行換屆。為了保證工會組織的民主、公開、合法,《通知》還對工會組織換屆的程序進行了嚴格規范,1、由同級黨委推薦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候選人。工會委員會委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根據工作需要,協商推薦。2、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委員會委員、工會經審會主任及委員。3、將民主選舉結果書面行文報工會(縣總工會)審批。 ■張德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