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省煤礦工會不斷完善經費收繳制度和獎勵機制,實現了工會經費逐年穩步增長,2001年至2003年工會經費收繳分別較上年增長了6%、23%和10.1%,為煤礦系統工運事業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質基礎。
近幾年來,省煤礦工會堅持把工會經費收繳作為各級工會一把手的重點工作之一。每年在全委會上與各基層工會簽訂收繳責任書,層層落實指標,層層落實責任。為了使經費收繳有章可循,省煤礦工會分別制定了《財會工作競賽評比辦法》、《基層工會上解經費實行定期考核評比辦法》以及《上解經費回撥補助辦法》等。對經費收繳情況做到每月有記載,定期公布通報,對完成任務的基層工會和個人及時獎勵。與此同時,還將工會經費撥繳完成情況與基層工會評先選優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調動了各級工會收繳經費的積極性。
■本報記者 焦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