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西安市人民檢察院門前鑼鼓喧天,西安華聯皮革公司9名職工及家屬30余人,將一幅刻著“維權的典范”燙金大字的牌匾和感謝信,送給了為他們依法抗訴的檢察官。蔣曉宏、葉建軍等9人原系西安市人民制革廠(后變更為“西安市華聯皮革公司”)職工。1995年11月被單位以曠工為由將他們除名,但一直沒有給他們送達除名通知。他們經過八年不屈的抗爭,從一審到二審都是敗訴,提出再審申請后又被駁回(詳見本報5月31日《抗爭八年苦索工作權》一文)。
為討個說法,他們沒有氣餒,向西安市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市檢察院依法受理后提請省檢察院抗訴。省檢察院審查認為,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00)西民一終字第472號民事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省檢察院向省高級院提出抗訴。
看到勝利曙光的9名職工,為了表達感激之情,攜妻帶子將金匾和感謝信送到了西安市檢察院。蔣麥省副檢察長感謝群眾對檢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蔣副檢察長和民行處馬長遠副處長還向9名職工講解有關法律知識,并對他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表示贊賞。
文/圖 本報記者 焦曉寧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