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形勢下,工會的任務基本可以歸納為10個字,即橋梁、維護、協調、支持、監督。
正確有力地行使工會的民主監督權利,無論對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將會推動企業的民主管理,更好地發揮工會重民意、集民智、借民力、保民利的積極作用。工會監督工作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講究策略,講策略才能使監督對象接受和理解,才能使工會與企業達成共識,使工會工作的著力點成為促使企業發展的結合點。
工會開展監督工作首先要“謀勢”。工會開展民主監督,要學會換位思考,要將“監督”與“支持”融合起來,通過監督工作的開展,服務全局,支持全局,以此謀求有利于開展監督工作的良好態勢。工會的民主監督,是在黨委的領導下,依靠黨委和職工開展進行。一方面要利用工會主席是黨委班子成員的有利條件,了解把握好企業全局工作的走向和需求,找準“切入點”,調整“服務線”,以監督工作保證服務全局工作,進而使監督工作融于全局工作,并且立足于源頭,使之成為全局工作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工會的優勢,引導工委會和職工代表積極開展工作,盡其力、展其才主動服務全局。這樣工會監督對全局工作的推動和促進作用才能更突出,才能贏得黨委和企業的重視、理解和支持,反過來,工會監督工作也有了寬松的環境和氛圍,使工會監督始終處于主動有利的良好態勢之中。
講策略還要“得法”,“得法”即講究方法,如果說謀勢是戰略,“得法”則為戰術,如不然,工會開展監督,只會是“瞎子抱毯子胡鋪”,無用無效。工會講策略要“得法”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要抓重點、重點抓”。開展民主監督不能事無巨細,什么都管,其監督內容和范圍應該是在目前廠務公開的范圍之內,內容主要是影響企業發展、危害職工利益以及企業即將開展或正在進行的重大事件等,要力爭從源頭了解,開展監督,予以公開,讓職工群眾有更多的參與權,知情權,以增強職工主人翁意識和企業的向心力、凝聚力。但是,對侵害職工利益或是群眾關心的熱點,議論較多的疑點問題,要堅決做到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要以制度規范監督。工會開展民主監督工作,主要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和《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目前在企業中開展的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特別是廠務公開制度,正在將工會監督引入規范化機制。作為新形勢下職工民主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和載體,廠務公開對于推進基層民主建設,增強企業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和合法性,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推進企業發展,促進干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積極意義已在實踐中得到了充分地展現和驗證。工會開展民主監督,要繼續堅持做好廠務公開工作,要使工會監督更加合法化,規范化,要不斷積極開展以《勞動法》和《工會法》為主的法律知識的宣傳與學習,要讓法律中規定的賦予工會的監督權利和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不僅每個黨政領導干部、工會干部要了解熟記,不做違法之事外,還要讓廣大職工群眾學法懂法,自覺大膽依靠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樣工會的民主監督工作,才能有群眾和黨政領導的支持,才能將工會民主監督制度不斷完善達到規范,杜絕減少其隨意性。
三、要重支持,多協調。監督工作要堅持原則,但要講究靈活性。工會的工作是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的,工會的工作部署包括民主監督,要緊緊圍繞黨委的工作中心。工會行使民主監督最終要得到黨委的支持,通過協商解決問題,而不可能違背黨委的工作意圖,另行其事,這是大原則。
工會監督既不能軟弱遷就,也不能粗蠻生硬,要講方法,善運籌,巧監督,特別是要十分重視支持和協調,將支持協調作為履行監督職能的重要方法和有效手段,牢牢掌握好這一手段,善于避實就虛、化虛為實,迂回前進、出奇制勝,通過協調、支持達到與監督殊途同歸的效果。
四、要勤聯系、多通氣多溝通。監督的目的是解決問題,促進工作。開展監督要時刻把握住目的、注意效果,不要扳起面孔、瞪著眼珠子去找“碴子”、“抓辮子”、“打棍子”,就等人家出漏子算總帳,這種監督,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義。
筆者以為,工會在實施監督時,如能做到既堅持原則,又講究策略,就一定會收到事半功倍的理想效果。 ■許漢平
(作者系陜西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工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