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理解“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答: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1、組織獨立;2、活動獨立;3、財務獨立。組織獨立是指工會在組織上是一個獨立的系統,有自己的組織機構、組織領導和組織系統。工會不是其他組織的附屬物。活動獨立是指工會的活動內容、活動方式和活動要求,要由工會自主決定。而這種活動的決定必須通過工會的組織程序,以廣大會員群眾的意愿和要求為出發點。經費獨立是指工會在經費的收繳、使用、管理等方面,由工會組織通過內部的規定和程序來自行處理,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以上這幾個方面組織獨立是基礎,活動獨立是中心,財務獨立是保證。這都是我國法律所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