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文哲
“吏不廉平,則治道衰”,出自東漢班固《漢書·宣帝紀》,語出漢宣帝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秋天頒布的詔書,意思是:官吏如果不清廉公正,國家治理形勢就會衰敗。
漢宣帝劉詢是西漢第十位皇帝,幼年遭遇“巫蠱之禍”,長期避難民間,這也使得他對百姓疾苦和吏治得失體察深刻。待其親政以后,開始大刀闊斧整飭吏治,尤其早期他注重加強官吏的考核與獎懲制度建設,懲治貪腐,賞罰分明,多次下詔稱“有功不賞,有罪不課,雖唐虞猶不能化天下。”“鰥、寡、孤、獨、高年、貧困之民,朕所憐也。”革新吏治、體恤民生的形象躍然紙上,一時政治清明、社會和諧、經濟繁榮、四夷賓服!稘h書·循吏傳》記載稱:“是故漢世良吏,于是為盛,稱中興焉。”
為什么“吏不廉平,則治道衰”?表面看是治理結構中的上行下效問題。“吏者,官者,管也。”作為管理者,官吏總處于國家治理層級結構中的一環,上層官吏貪污腐敗、胡作非為,下層官吏隊伍必然有樣學樣、污濁不堪,整個社會風氣也必然江河日下,正如南北朝時期著名學者何承天在《上邪篇》中說的“上邪下難正,眾枉不可矯”,意思是在上位的人走邪道,下面的人就很難走正道,等到眾人都歪斜不正成了氣候,想糾正就不行了。但更深層原因在于吏治腐敗會直接削弱政權的合法性。權力的本質在于資源分配,貪污腐敗往往意味著權力的公器私用和濫用尋租,至小會加劇社會不公和貧富差距的擴大,經濟發展受阻,至大則往往導致公眾普遍對政府產生不信任感,繼而政策難以推行和行政效力低緩互為因果,長此以往必將嚴重破壞國家治理通暢和社會秩序穩定。
“吏不廉平,則治道衰”之所以經典,就在于其將吏治是否清明與國家命運興衰聯結在一起,清醒地認識到,鞏固政權,謀求長治久安,需要有一支清廉能干的官吏隊伍。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告誡全黨,吏治腐敗是我國歷代王朝走向衰亡覆滅的一個重要原因,清正廉潔從來不只是個人修為,而是直接關系黨和國家興衰存亡的大問題。古往今來,治國必先治吏,擁有一支作風清廉、能力高效的吏治隊伍,從來都是國家興旺發達、政通人和的關鍵。
名謂治國,實為治吏
《左傳》有一句名言: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公元前710年,宋國的太宰華督稱兵作亂,為得到各國承認,宋國便四處行賄,魯桓公也接受了賄器“郜大鼎”,公然置之于太廟。魯國大夫臧哀伯見此,進諫稱:“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詔令德以示子孫……百官于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并就大鼎一事嚴正指出:“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賄器以太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結合起來理解就是,作為國君必須盡力崇尚道德而堅拒一切邪惡行為,以此統治臣屬,使之有所戒懼而不敢違反紀律。如果為上不端而百官群起效尤,該如何懲處他們呢?臧哀伯接著說出了一句千古名言:“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賄章也。郜鼎在廟,章熟甚焉?”官員之邪惡,必然導致國家之敗亡,堂而皇之接受賄賂,也就喪失了為官之德。臧哀伯這一斷言,顯然是對歷史經驗的深刻總結,成為我國政治史上閃爍著智慧之光的客觀真理,并滋養后人,成為反對貪污腐敗、保持為政清廉的警醒和箴言。
廉者,政之本也。翻開卷帙浩繁的歷史長卷,注重操守、廉潔為公的中華文明源遠流長,清廉文化涵蓋了從官員選拔、考核、懲治、教化等多個方面,汗青軸卷中也留下了膾炙人口的清廉吏治篇章。早在西周時期,《周禮》就提出對官員的考核標準:“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這就是著名的“六廉”說,其中又把“廉”置于評價官吏的首要標準。春秋戰國時期,管子把“禮義廉恥”視為“國有四維”,齊國大夫晏嬰提出“廉者,政之本也”的思想,魯國大夫臧文仲更尖銳指出:“宋其興乎。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其興也勃、其亡也忽。”成為廉政與王朝興亡周期關系的千古命題。漢代首次設置舉孝廉科,依廉選賢任能,倡導“量材而授官,錄德而定位;則廉恥殊路,賢不肖異處”的用人思想。東漢學者王逸在《楚辭·章句》中將廉潔定義為:“不受曰廉,不污曰潔。”唐太宗李世民訓誡臣僚:“且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丞相魏征在《群書治要》中也說:“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在他看來,政權治理最重要莫過于推動吏治清廉。唐武宗李炎在位雖只有短短六年,但其大刀闊斧反腐肅貪整頓吏治的措施卻不容忽視,比如首創嚴禁官員借婚喪嫁娶大肆斂財,首創高薪養廉(后來被清朝雍正發展為“養廉銀”)、禁止官員從事高利貸和典當行業等等,被后世譽為“會昌中興”。清代康熙推崇“源清流潔”吏治思想,認為“崇尚清節乃國家為治之要務”,并采取選任高官以操守為先、嚴懲貪官、優遇清官等措施整飭吏治,成為封建專制社會的一股清流,值得今人沉思和借鑒。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研究我國反腐倡廉歷史,了解我國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國歷史上反腐倡廉的成敗得失,可以給人以深刻啟迪,有利于我們運用歷史智慧推進反腐倡廉建設。”透過歷史風煙,歷代王朝的興衰更迭、往復循環悠然浮現,或許每一個王朝的治亂變遷背景原因各異,但始終沒有逃出“廉則興、貪則衰”“官廉則政舉,官貪則政危”的定律。歷史是過去的現實,現實是未來的歷史。今天我們回首歷史,就是要以史為鑒,深入發掘中華傳統吏治文化的當代價值,汲取清正廉潔的寶貴養分,以此增強憂患意識,涵養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
吏治清廉是黨的光榮傳統、鮮明特點和獨特優勢
中國共產黨繼承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清廉政治基因,自誕生之日起,就把吏治清廉、反對貪污腐敗深植自身肌體之中,融入共產黨人價值觀,貫穿黨的各個歷史時期。正如毛澤東同志深刻指出:“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將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污無度,胡作非為,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么天下一定大亂。”
黨的一大黨綱僅15條約700字,其中“紀律”專章占到整部黨章篇幅的近三分之一。黨的二大黨章,明確規定統一經費管理、對黨組織的財政情況進行監督,凸顯對財經和廉潔紀律的重視。1926年8月,中共中央發布黨史上第一份反腐文件《關于堅決清洗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27年7月,黨的五大選舉產生中央監察委員會,第一次專門設置監察機構開展黨內監督和反腐倡廉。1931年5月,《中央巡視條例》頒布施行,正式建立黨內巡視制度;1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一建立,就對官僚主義、貪污浪費等腐敗問題展開堅決斗爭,發表《反對浪費嚴懲貪污》,專門強調“對于一切浪費經濟,特別是貪污分子,都要給以嚴厲的懲辦”。1933年12月,中共中央又發布黨史上第一個反腐敗法令《關于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的第二十六號訓令》。以上種種,反映的就是我們黨在幼年時期就對吏治腐敗的嚴厲拒絕和高度警惕。
抗戰和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始終高揚反腐倡廉大旗,堅持吏治從嚴,尤其嚴懲黨員干部貪腐行為不手軟!蛾兏蕦庍厖^施政綱領》明確規定:“厲行廉潔政治,嚴懲公務人員之貪污行為,禁止任何公務人員假公濟私之行為,共產黨員有犯法者從重治罪。”并先后出臺《陜甘寧邊區政府懲治貪污暫行條例》《晉察冀邊區懲治貪污條例》等多個懲貪治腐法令,引領反腐倡廉工作走上法治軌道。特別是黨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堅持通過鐵的紀律、嚴的規矩厲行廉潔政治,僅1937年至1941年間,就查處各類貪污案件235件,其中就包括因貪腐被判處死刑的老革命功臣肖玉璧,強調“在‘廉潔政治’的地面上,不容許有一個‘肖玉璧’式的莠草生長!有了,就拔掉它!”以其強大的震懾警示作用,有效遏制了腐敗滋生蔓延態勢,邊區政府成為清廉吏治模范區。1951年11月,毛澤東在批轉華北局關于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調查處理情況的報告時強調:“必須嚴重地注意干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污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并須當作一場大斗爭來處理。”展示了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絕不容忍利用執政地位牟取特權私利的堅決態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以“得罪千百人、不負十四億”的使命擔當,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斗爭。截至2024年7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近十年間共立案審查調查438.8萬件、470.9萬人,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2.3萬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4.4萬人。查處貪官之多、涉及領域之廣、行動密度之大、問責力度之強,彰顯的是新時代黨中央對“吏不廉平,則治道衰”的始終清醒和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的政治決心。
成其身而天下成,治其身而天下治。放眼人類政治文明史,沒有哪一個政黨像中國共產黨一樣,持續百年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建設。回望來路,從“窯洞對”到“堅持自我革命”,從“兩個務必”到“三個務必”,從“反腐倡廉建設”到“全面從嚴治黨”,中國共產黨始終以“趕考”的清醒,將從嚴治吏、永葆清廉作為賡續輝煌的制勝法寶,黨的發展史不僅是一部黨團結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和改革的輝煌奮斗史,也是一部矢志不渝同吏治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的偉大自我革命史。
“吏不廉平,則治道衰”之深刻啟示
鑒古知今,繼往開來。歷史反復昭示,吏治關系政治得失、民心向背、治亂興衰,治國必先治吏、治吏務必從嚴。梳理總結清廉吏治的傳承沿革和實踐經驗,對進一步增強干部監督管理質效、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和現實意義。
吏治廉平,首在教育引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欲事立,須是心立。’加強思想教育和理論武裝,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務,是保證全黨步調一致的前提。”中國傳統政治文明的一大特點,就是注重“德教為先、修身為本”,認為思想道德教化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和作用,是實現吏治清廉的重要手段,執政者本身也肩負著教育官員清正廉潔、引導社會向好向善的責任。如《論語·論證》云:“舉善而教,不能則勸”,意思是說舉用德行良好的賢人去教化那些才能欠缺的人,民眾就會相互勸勉,社會風氣才能見賢思齊。《孟子·盡心上》又云:“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好的政令不如好的教育更容易贏得民心。理想信念不會憑空產生,也不可能輕而易舉堅守。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始終將理想信念教育作為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舉措,踐行“掌握思想教育是我們第一等的業務”。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部署開展的一系列黨內集中教育,本質都是希望通過學習勤掃思想信仰之“灰塵污垢”,以“內無妄思”保證“外無妄動”,實現吏治清廉的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吏治廉平,重在獎懲并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更好激發廣大黨員干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嚴管是懲、厚愛即獎?此拼嬖诿,但本質上屬于方法對立、目的相同的辯證統一,最終目的都是要幫助管理者行為端正。古人講“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國家大事,惟賞與罰。”強調的就是寬嚴相濟、賞罰分明。延安時期,肖玉壁是受到特別關心照顧的革命功臣,毛澤東曾兩次走進窯洞和醫院探望他,甚至看到肖玉璧身體狀況虛弱后,毛澤東不顧身體消瘦,也堅持把中央特批給他的每天半斤牛奶分給肖玉壁。但后來當肖玉璧因為貪污受賄、克扣公款被邊區高等法院判處死刑時,毛澤東卻堅決支持法院判決,對貪污腐敗毫不姑息。實際上,任何管理者都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都有七情六欲,這就要求在吏治過程中不可偏廢獎與懲,既通過嚴格教育管理監督,促使干部勤政廉政,不偏離正道、不走邪路歪道,又要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注重激勵保障,給予真誠關愛,鼓勵干部積極主動干事創業,做到當嚴則嚴、當寬則寬,實現人心齊聚、吏治清廉。
吏治廉平,根在制度完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縱觀歷史,各個吏治清明的朝代無不將立法建制視為治國之要務、理政之圭臬,通過建立清廉管理、廉政監督防范和違紀懲戒等制度,堵住不良風氣侵蝕的漏洞。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八項規定起手,先后領導制定修訂多部法律、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完善多項黨內制度條例準則,目的就是要補齊制度規則短板,推動反腐治吏制度化、規范化,以良法保障善治。好制度更在執行。明代張居正講“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意思是,天下之事,制定法令不難,難的是對法令的貫徹執行。故此,全面從嚴治黨,實現吏治清廉,完善制度規則固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要行之有效地付諸實踐,把“紙上的法律”變為“行動中的法律”。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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